浙江湖州摩托车限行政策

更新于2022-04-21

一、限行车牌:全部

二、限行时间:全天

三、限行区域:

一是主城区块,即三环北路、天字圩路、二环东路、二里桥路、环城南路、杭长桥中路、杭长桥北路、同心路围合的区域;

二是长田漾区块,即太湖路(含)、弁山大道、同心路、三环北路围合的区域;

三是滨湖区块,即太湖路(含)、滨湖大道、长兜港、太湖围合的区域。

四、限行政策说明:

本通告明确的区域范围内,除执行任务的公务执法摩托车外,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过境的摩托车须依照禁行标志指示通行。

五、限行规定政策: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六、处罚规定:

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车辆及其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实际执法:待摩友反馈

八、限行规定生效时间:2018年8月1日

(根据摩途资料整理)

本文由用户自行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摩托范官方团队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