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初,又一省份颁布了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通知,那么,争议了这么多年的告诉能否行使摩托车?到底是什么原因,高速不能上摩托?
究其原因,无非三点:1是为了安全,摩托是肉包铁,高速上一旦超速,人身安全基本没有保证;2是近年小型汽车驾照持有量激增,新手太多,这些新手在高速上,毫无经验,不看后视镜,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停车,倒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为了保护摩托车不被无辜伤害,禁止告诉摩托行使;3是原有、现有的高速车道有限,本就只有两三条车道,仅供小型汽车行驶,没有预留充足的四五车道,并且想要增设车道也实在是成本极高,考虑到通过效率,便禁止摩托上高速,否则摩托一旦出事,诸多部门均要承担责任。
下面就书归正题,来谈谈摩托上高速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资料来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修正)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立法法第五章第九十六条就明确规定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擅自颁布任何法规条例禁止摩托车上高速都是不合法的。
图片来自网络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图片来自网络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图片来自网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图片来自网络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第五十五条 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图片来自网络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图片来自网络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八十三条 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