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庄慕卿车祸身亡,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布,庄慕卿次要责任,一点都不冤。

更新于2023-03-16

  我乃像疯一样自游。

  现在一提起“网红”俩字,就会不自觉的让人头大,“网红”和机车的组合那就更让人心声厌恶,再加上穿着暴露的“摩媛”们,搞的机车圈乌烟瘴气。从去年网红“小鱼爱吃鱼”再到庄慕卿这次的隧道四死案,无一不体现那就老话:不作死就不会死。虽然说死者为大,但不守规矩的人,难以让人心生怜悯。

 这些所谓的“网红”,要么穿着暴露,要么耍帅炫技、要么超速行驶,要么不守交规,要么无证/无证驾驶,要么非法改装,要么......总之为博眼球、赚流量,毫无底线,带着一股妖风,带坏真个机摩圈。摩友们应该清醒,这样的网红们理应受到抵制。

 再来说此次事故,今年1月5日,重庆江北区聚贤岩隧道发生一起摩托车相撞事故,致四人死亡,事故惨烈,现场一片狼藉。其父公开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写到,“经现场勘察、检验鉴定、监控视频及调查访问证实:此事故是由于丁某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无前照灯装置且未安装左、右后视镜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张某在江北区聚贤岩平台下穿道出口处逆向行驶的行为,和王某(网名庄瑞卿)驾驶的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杨某在事发路段以127KM/h行驶的行为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庄瑞卿”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结果已经不重要了,4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令人惋惜。但梳理整个事故过程你会发现,“超速”、“无牌无证”、“逆行”、“无驾驶证”、“驾驶性能不全的车辆”,才是事故的最大诱因。如果他们都守法、守规,就不会发生如此悲剧,但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如果。

 其实在寂静的城市夜空之下,在我们看不见的某些角落,还隐藏着一些“鬼火少年”。他们三五成群,或是在郊区的马路上,或是在某段隧道旁,他们超速、不戴头盔、护具,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疯狂炫技,在咆哮的发动机轰鸣中,激情四射,他们“无所不能”。我只能叹劝一句:阿祖!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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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我们不必用恶毒的言语去攻击已逝去的人,他们已经为自己不负责任的做法买了单。我们应该汲取教训,遵纪守法、不超速、不逆行、快快乐乐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最后祝天下摩友都平平安安。

 我是游老师,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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