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摩托范看到这条公告,才想起来去年五一投诉到贵州省长信箱的这条回复,应该有些许关联吧,
这是回复
网民: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遵义各个高速收费站悬挂牌子禁止摩托车上高速”问题。经核实,您在“五一”节假日期间骑行摩托车由重庆至黔东南旅游,途经江习古高速到温水东收费站,被收费站人员告知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同时您也看到温水东收费站悬挂着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牌子;随后您骑行摩托车从国道至遵义东收费站和遵义北收费站,均未看见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牌子。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贵州省内均无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的法律条文。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印发的各类涉及高速公路规范性文件和通知通告,均无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相关的政策规定,未向社会发布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的通告。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维护交通标志、标线,保持交通标志、标线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并根据高速公路路网结构的变化和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之规定,高速公路标志、标牌、标线均为高速公路经营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维护。江习古高速公路温水东收费站悬挂的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标牌系贵州江习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制作。现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原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已安排对应的交通执法六大队对辖区高速公路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标牌将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拆除。 (二)关于您反映“电话咨询交警队,对方称不需要任何文件,只需要悬挂牌子”问题。经遵义市公安局调查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不清楚具体咨询的交警队名称、接听人员及电话号码,故未能核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